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个人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16-02-19

闽建[2016]2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建委),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推进我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执业行为,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执业注册人员个人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同时请各有关单位于2016年3月11日前汇总本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评价实施单位,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联系人:文芳,电话:0591-87617397,传真:0591-87667925,邮箱:fjzczx@163.com)。

  

附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