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城镇〔2024〕20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赣建字〔2024〕2号,以下简称新《评标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与新《评标办法》配套使用的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示范格式文本已修订完成,并于2024年5月1日与新《评标办法》同步施行。监理招标中其他示范格式文本未做修改,招标人和投标人可继续使用。现将《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资格审查文件》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ww.jxjst.gov.cn/jxszfhcxjst/wjtz/pc/content/content_1848189479324430336.html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