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效率,健全完善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体系,维护建设各方权益,省住建厅在总结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3年版)》(闽建〔2023〕11号)、《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闽建〔2021〕3号)进行了修订,现征求你们意见。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人员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5年8月30日前反馈省住建厅。
联系人:徐溯号,联系电话:0591-87561503,电子邮箱:745113856@qq.com。
附件:1.《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
2.《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
3.意见征求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附件下载:附件.rar
原文链接:https://zjt.fujian.gov.cn/gzcy/myzj/detail.htm?id=44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