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建质规〔2025〕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5/art_35e565c7594849d8a680f055668aa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