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现场交易主体行为的通知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19-06-28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入场交易行为,有效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现场交易主体行为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入场交易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入场交易行为,有效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政府采购评标区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现就政府采购交易主体现场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进场交易各方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政府采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进场交易各方主体应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现场各项交易活动,服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
    (三)评标区实行封闭管理,政府采购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与评审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评审活动结束前,参加评审的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离开评标室。
    (四)入场交易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导致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监管部门报告并报交易中心记录备案。
二、收标、开标组织
负责组织收标、开标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现场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截标时间前应在预约的收标窗口做好投标(响应)文件的签收和登记工作,维持收标现场秩序,对供应商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并记录留存。对超过投标(响应)截止时间提交或者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响应)文件应当拒收。有样品的将样品收放在样品间,并进行核对、登记。
   (二)在预约的开标室和开标时点,严格按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程序主持开标会,维持开标现场秩序,及时处理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回避申请。
   (三)负责开标过程的详实完整记录,对开标现场出现的争议及解决情况予以客观反映。
   (四)开标结束后,将投标文件移送至评标区,非当天评审项目应将投标文件封存。
三、评审专家抽取
负责抽取评审专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现场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包括补抽专家)统一在交易中心专家抽取室完成,严禁在专家抽取室之外的其它任何场所进行评审专家抽取工作。
   (二)评审专家抽取工作人员1名凭身份证、采购人监督人员凭单位授权书和身份证,向交易中心评标区值守人员领取工作牌,到专家抽取室抽取评审专家。进入专家抽取室之前必须寄存手机等通讯设备及相关电子设备并佩戴交易中心统一工作牌。
   (三)抽取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政采公开系统)账号和密码,明确评审专家抽取专业(包括正选和备选专业)、回避单位和回避人员信息,进入抽取室后不得对外联系询问抽取事项。
   (四)严格按政采公开系统专家抽取流程操作,认真核对抽取专业及回避信息,确保录入的评审时间和评审地点等通知信息完整无误。
   (五)联系电话应填写专家抽取电脑对应的座机号码,不得填写其他任何通讯方式及评审项目具体情况。
   (六)评审专家抽取人员负责接听专家抽取电脑对应的座机,待专家全部进入评标室后方可离开抽取室;如遇补抽专家,抽取人员应向交易中心值守人员说明并在专家签到表备注。采购人监督人员可在评审专家抽取完成后进入评标室,但在评审工作结束前不得离开评标区。
   (七)如经抽取政府采购专家库内专家未能满足评审成员人数需要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监管部门报告,依法另行补充专家;无法当日开展评审的,应对项目进行封标。
   (八)对评审专家抽取过程、抽取专家名单及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被抽取评审专家的相关信息。
四、评审组织
负责组织评审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现场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入评标室的评审组织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若遇项目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组织人员,应提前向交易中心书面申请。
   (二)评审组织人员应熟悉掌握项目情况,提前完成评审准备工作,凭身份证验证进入评标室。评审活动结束前,评审组织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评标室,因法定事由需离开封闭评标区的,应向交易中心申请并填写出入登记表。
   (三)认真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组织到场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签到。
   (四)组织评审活动时发现评审专家与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五)组织评审时不得干预或影响正常评审工作。
   (六)应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禁止评审专家擅自与外界联系。
   (七)确实履行职责,维护评审秩序,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并记录留存。
   (八) 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的,评审组织人员应做好封闭评标区出入登记,通过专家抽取室指定电话通知供应商,并负责收取供应商提交的书面澄清资料。
   (九)评审过程中如出现设备故障,负责联系评标区管理员组织信息部门及驻场技术保障人员解决处理。
   (十)评审结束后,统一回收工作牌交还交易中心评标区值守人员。收集整理评审资料并当场带离评标室,未带离资料将于每一交易日结束后统一清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纸质评审项目(包括线上转线下项目)除采购结果确认函及采购结果公告外,其他评审资料应完整封存在政府采购评审资料室。
五、谈判磋商组织
非招标项目负责组织文件解密及谈判磋商环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现场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谈判区交易组织工作,不得由评标室内评审组织人员外出组织。
   (二)非招标项目的供应商线上响应文件解密工作统一安排在预约的谈判室“解压专用电脑”进行,需要供应商当场提供密码的,应注意维持谈判室秩序,解密完成后组织供应商有序离场。
   (三)根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程序,组织供应商按顺序进入谈判室谈判磋商,维持谈判磋商现场及等候区秩序,对供应商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并记录留存。
   (四)协助供应商代表通过交易中心专用设备与评审小组进行谈判磋商,收取供应商提交的二次报价、承诺函,检查报价承诺资料的密封性,并提交给评审小组评审。
六、采购人代表及采购人监督人员
受采购人授权委托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代表及监督人员,在交易中心现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人监督人员参加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入场交易活动,应获得采购人的书面授权,在交易现场的角色分配和工作事项应与授权内容一致。线上项目还应提前准备好政采公开系统的账号和密码。进入评标区需凭身份证验证身份,提交采购人授权书复印件,领取并佩戴工作牌。
   (二)参加评审活动的采购人代表应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履行评审职责,且不得参与评审项目的开标活动。
   (三)采购人监督人员进入评审现场不得超过2人。
   (四)采购人监督人员应严格按照授权书的授权履行职责,监督评审过程,制止和纠正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
   (五)评审过程与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外界透漏评审内容或其他成员的评审意见。
七、评审专家
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专家,在交易中心现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遵守评审时间,按时参加评审,不得委托他人代替,也不得参与评审项目的开标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评审的,需在评审开始前办理请假手续。
   (二)准备好政采公开系统账号和密码,凭身份证和通知短信到评标区入口签到,领取评审专家工作牌,寄存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其他电子设备,并即刻进入评标室,自觉遵守评标区各项管理规定。
   (三)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审专家应主动提出,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四)评审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评标区,需要外出查验样品或演示操作的,应由评审现场组织人员统一安排;其他原因确需离开评标区的,应由评审现场组织人员报监管部门批准,并向交易中心书面报备,且不得再次返回继续评审,已经做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五)因特殊原因确需与外界联系的,应征得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同意,使用评标区指定录音电话,由评审现场组织人员登记通话内容和通话时间,并作为评审相关文件存档。
   (六)除查验样品或演示操作外,评审期间同一项目两个以上(含两个)评审专家不得同时离开评标室。
   (七)评审期间必须在评标区统一就餐,不得谈论与评审有关的内容。
   (八)评审结束后,即刻离场,归还评审所用文件、表格、资料及评审用品,将工作牌交回评审组织人员。评审过程与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外界透漏评审内容或其他成员的评审意见。
八、供应商
参加政府采购交易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在交易中心现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供应商代表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在项目截标时间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的收标窗口。超过投标(响应)截止时间提交和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二)投标人代表递交文件后应在信息发布大厅等候,根据采购项目组织人员引导有序进入开标室参加开标会。
   (三)投标人代表对唱标内容如有疑义需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方可提问或澄清。
   (四)投标人代表如发现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为,应按相应程序提出质疑或投诉,不得扰乱开标秩序。
   (五)参加谈判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服从评审组织人员引导,在谈判室外有序等候,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依次入场与评审小组谈判磋商。
   (六)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谈判时应将手机关闭或设置成静音状态。
   (七)供应商代表在收标区、开标区、谈判区应服从交易中心和项目组织人员现场管理,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乱丢杂物,嬉戏打闹。


                                                  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