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轮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0-06-24
为贯彻落实我市全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的精神,应对夏秋季节大气污染,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增强人民蓝天幸福感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轮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企业,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

为贯彻落实我市全力打造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的精神,应对夏秋季节大气污染,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增强人民蓝天幸福感,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职责分工》和《厦门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二轮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第二轮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 行动目标

有效遏制臭氧和颗粒物污染,兼顾氮氧化物污染物减排,把臭氧污染防控作为重要突破口,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和轻微污染天气应对作为坚守阵地,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一系列工程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到2020年9月底,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水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 时间安排

2020年第二轮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5日,共分三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7月31日

第二阶段:8月1日-31日

第三阶段:9月1日-15日
       三、 工作措施

(一)狠抓扬尘防治工作

1.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对各自监管工程参建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每月自查考评工作要求,将现场扬尘防治施工方案及监理实施方案列为必查内容,并及时将考评通报抄送我局。

2.加强信用评价。落实信用评价制度,结合日常巡查、考评督促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扬尘污染问题,及时通报各类工地建设(代建)、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不良行为信息,纳入企业信用监管,并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市、区两级所有招标工程的应用。

3.加强渣土车污染路面执法。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渣土车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未使用目录库内的车辆进行渣土运输、未落实净车上路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监管。

(二)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力度,依法对冒黑烟、违反《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的建设项目实施处罚。

(三)强化应急响应

按照《轻微污染天气应对办法》的规定,各部门要及时响应指令发布轻微污染天气响应启动、调整、终止等相关信息,督促建设项目落实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措施。

(四)保障措施

  1.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绿色生活。
      2.强化督查通报。各部门要积极督促各建设项目落实文明施工主体责任,及时将督查情况通报我局。

 

 

厦门市建设局

2020年6月23日